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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0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等相关法律政策要求,现将天津市津南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1.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
天津市津南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为建立国内领先的环保型城市垃圾收运与处理系统,为建设生态环境优美、资源循环利用和集约节约的绿色生态示范区奠定基础。
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分类收集率均达100%;
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建筑垃圾密闭化清运率达100%;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0%以上;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规划内容
环卫设施包括以下四类。
①环卫处理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大件垃圾处理设施和园林垃圾处理设施。
②环卫转运设施:生活垃圾转运站。
③环卫收集设施: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站和废物箱。
④其他环卫设施:公共厕所、环卫车辆及停车场、环卫工人作息场所、基层环卫机构和垃圾分拣场地。
(4)规划深度
环卫处理处置设施:由《天津市环卫设施布局规划(2022-2035年)》进行全市统筹布局,本次规划参照执行。
环卫设施中的收集设施、环卫工人作息所,因分布广、数量多等特点,本规划内容为导则深度;此外,对《绿屏》内一级管控区的环卫设施配置提出指导原则;对转运站、停车场、公厕、基层环卫机构和垃圾分拣场地等设施编制深度为布局深度。
(5)规划理念
①生活垃圾分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原则,规划各类环卫设施,最终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②科学预测垃圾产量:充分吸收国内同类型城市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根据规范和津南区自身特色对各类垃圾产量进行科学预测。
③坚持集约节约:秉承“循环经济”理念,集约用地、整合功能、协同处置、降低成本、减少污染,建设垃圾环卫设施,集多种功能于一体,较大限度发挥综合效益。
2、公示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方式:022-81102681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2-83691251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下载附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并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 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天津市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