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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区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本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5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受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现将“和平区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公示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项目名称:和平区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3号
建设单位: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验收报告: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验收意见: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2024.9.25-2024.10.25)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022-87671640
附件:
验收报告.pdf
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