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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固体废物热解减量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8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单位拟投资建设固体废物热解减量服务项目,对企业现有工程整车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有机溶剂、沾染杂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水性漆渣采用热解碳化系统,进行减量化处理。这几种固体废物的产生量较大、污染较重、无回收利用价值,因此企业选定其作为本项目减量化处理对象。具体建设方案如下:
(1)本项目拟处理固体废物(1000t/a),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沾染废物、水性漆渣、废有机溶剂。本项目拟建设一套处理能力为3.5t/d(1050t/a)的热解碳化系统对固体废物进行热解,热解碳化系统包括热解炭化炉及高温燃烧炉。且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
(2)将沾染杂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水性漆渣破碎后,通过密闭螺杆输送至热解碳化炉进行碳化处理,完成碳化的残渣通过水冷螺旋冷却输送至残渣桶,冷却后仍为危险废物,最终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热解碳化炉设置换热夹套,采用间接加热方式,热源来自新增的高温燃烧炉产生的热烟气。碳化炉的接触加热面温度约550~650℃,在该温度条件下,待处理废物会热解产生碳化废气(以有机气体为主)。为实现能量的充分回收利用,碳化废气送入高温燃烧炉与天然气、废有机溶剂一同燃烧,燃烧炉炉膛内温度在950℃以上。
(4)高温燃烧炉采用SNCR脱硝工艺,以尿素溶液为脱硝介质。高温燃烧炉产生的热烟气在对热解炭化炉进行加热后,温度为550℃以上,经急冷换热后,将温度降至200℃以下,再经干式反应塔(喷射熟石灰、活性炭粉末)、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后,通过碱式洗涤塔进行脱酸后排放。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物料存储预处理间、电控室及控制室,并建设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污水管道等。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在现有场地进行小部位的改造,主要会涉及少量的管道施工,安装、调试环保设备,新建物料存储预处理间、电控室及控制室,不涉及大型的土方开挖、地面平整等土建工程。
施工中主要环境影响包括施工扬尘、废水、施工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范及要求,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间将会增加道路交通运输量,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及尾气,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及生活污水等,将会对大气、声环境、水环境产生一定的暂时影响。一般来说,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基本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2.运营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燃烧炉烟气经“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式反应塔(熟石灰、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碱洗塔脱酸”处理后,通过27m高排气筒(DA118)排放,排放的颗粒物、SO2、NOx、HCl、HF、CO、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重金属(锡、锑、铜、锰、镍、钴)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规定限值要求,NMHC、TRVOC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规定限值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规定的限值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员工内部调配不新增,因此无生活污水的产生和排放;配置溶液用水随治理废气过程蒸发损失,循环冷却系统每天补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碱式洗涤塔排水。碱式洗涤塔废水排放至厂区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至一汽大众天津工厂污水总排口,最终排入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预测结果,厂区污水总排口处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后,新增噪声源贡献值与在建项目噪声源贡献值、各厂界背景值叠加后,各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或利用,处置途径可行;废分子筛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置;碳化后残渣、除尘灰、废布袋为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污泥经收集后,与现有工程污泥一起进入本项目建设的热解碳化系统减量处置,处置途径可行。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具有可行性,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 报告书中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项目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污染控制措施后,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可做到妥善处置。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在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管理计划等前提下,环境风险可控。针对厂区内设施采取源头控制,做好地面防渗,分区防控等措施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可控。因此,拟建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和天津市环保标准规定的限值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四.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陆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站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该项目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
建设单位: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2-58704078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围的居民和周围企业的工作人员。
六、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到邮箱(hkyeia@163.com),并请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开信息公示时间为从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众可提出反馈意见,意见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提出。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附件: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固体废物热解减量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