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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金美达针织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改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7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金美达针织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技改项目
项目选址:静海区大邱庄镇恒发路1号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情况:天津金美达针织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静海区大邱庄镇恒发路1号,是一家以针织坯布的织造、印染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该公司成立于1984年,2003年改制为私营股份制公司。该公司经过多次技术改造和生产扩建,现状实际生产能力为针织布3000 t/a、印坯布3000t/a、染坯布8000t/a。现状主要设有染色整理车间、织布车间、印花车间、漂白、水洗车间、废水处理站、倒班宿舍、闲置车间及租赁车间等。
目前,该公司由于部分设备老旧,生产线布局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无法高效生产高质量纺织产品。为此,天津金美达针织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500万元,于现有厂区淘汰部分老旧生产设备,更换并新增节能、智能化生产设备,同时重新进行生产线布局,厂区内更换新的智能高低压柜、操作设备及通讯设备。本次改建项目淘汰织造生产工序,仅保留印坯布及染坯布生产线,产能不新增。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DA00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TRVOC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其他行业限值,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其他行业-燃气窑炉”标准限值;DA00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DA004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TRVOC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其他行业限值,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其他行业-燃气窑炉”标准限值;DA005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TRVOC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其他行业限值,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中“其他行业-燃气窑炉”标准限值。
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限值;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排放至本厂区内废水处理站内,各污染物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水质标准限值。本项目在大邱庄综合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之内,废水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条件,其水量和水质均不会对该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行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废水最终排放去向合理可行。
(3)噪声
本项目完成后各主要噪声源在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源治理措施后,东侧、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限值,西侧、北侧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I2348-2008) 4类标准限值,可以实现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布料、一般废包装物外售物资部门,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由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定期清运。定型废油、废染料桶、废助剂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滤膜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本项目污水处理污泥进行污泥鉴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前,暂时按照危废管理。
(5)地下水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正常状况下:因项目本身对其设计及施工过程有严格的防渗要求,并且项目对各类构筑物、管线等进行了严格防渗措施,在正常状况下,建设项目的工艺设备和地下水保护措施均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关要求,地面和池体经防渗处理,污染物从源头到末端均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难以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非正常情况下:项目在发生非正常状况情形下,调节池发生渗漏时,会对评价范围内的潜水含水层的水质造成影响。项目在非正常状况下,CODMn泄漏后100d、1000d、3650d在地下水流向上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最大影响距离分别为5m、17m、35m。锑在100d、1000d在地下水流向上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的最大影响距离分别为3m、10m,锑在3650d时最大影响浓度低于检出限,污染物超标范围未超过厂区边界。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厂方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对污染源进行防渗层修复处理,及时减少污染源的扩散,使此状况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
(6)土壤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及固体废物影响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运营期可能通过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可能对土壤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包括运营期原辅料使用和储存,危险废物暂存以及废水排放等过程,污染物可能通过垂直入渗方式造成污染物在土壤环境中污染。本项目仓库、生产区可能发生物料泄漏,仓库、生产区地面均为硬化层,可能发生由于硬化结构出现裂缝,污染物渗入地下,若发生泄漏可及时发现,因此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危废暂存间符合相应标准防渗要求,若发生定型废油或废润滑油泄漏,可有效防止入渗土壤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调节池内进行均质、均量处理,池体中污染物浓度较高,池体为半地下槽体,钢筋混凝土结构,内壁铺设环氧沥青进行防渗、防腐,若防渗层发生破损槽体四壁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而位于地下的槽体底部很难及时发现,则可能导致槽体底部及周边土壤环境相应污染物浓度增高。建设单位应加强厂区的管理,做好过程防控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7)环境风险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相关规定进行判断,本项目Q值<1,本项目进行简单分析,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本项目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应急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进行相应的应急措施。本项目在落实上述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应急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地区总体规划。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各类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可满足相应质量标准的要求;经预测,项目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项目的建设从整体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看,该项目的建设有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施工管理的条件下,该工程建设是可行的。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衡量,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金美达针织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静海区大邱庄镇恒发路1号
联系人:边总 联系方式:022-59525008
建设单位邮箱:jinmeida@126.com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天津环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A2-705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22-8767164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 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8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